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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补贴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

文章出处:湖南专利申请 人气:- 0 发表时间:2017-04-26 14:32:55 作者:博纳瑞特

关于做好2016年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补贴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4-17   发布者:市经信委

芙蓉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经信局、财政局,长沙经开区经发(产业)局、财政分局:

  根据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发展创客空间的若干意见》(长政办发〔2015〕26号),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两创工作,现拟开展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2016年补贴和奖励的申报工作(不含场地装修及设备购置费用补贴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资料

  (1)材料真实性承诺书;

  (2)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补贴和奖励申请表;

  (3)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
  (4)房租合同复印件;

  (5)服务人员、水电、网络等运营费用证明材料(含汇总表);

  (6)已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证明材料(含汇总表);

  (7)运营主体相关材料;

  (8)其他资料。

  二、补贴和奖励标准

  (1)创客空间租金补贴。每家给予20%补贴(租金标准上限为每平方米60元/月,补贴面积上限为1万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)。

  (2)创客空间运营费用补贴。每家给予30万元补贴。

  (3)创客空间公共服务补贴。根据活动实际支出,给予公共服务项目一定的费用补贴。

  (4)创客空间运营主体奖励。对于由创业投资基金、国内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作为示范创客空间运营主体的,给予每个主体20万元奖励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

  芙蓉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经信局、财政局,长沙经开区经发(产业)局、财政分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,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请申报单位将资料装订成册(一式一份),申报材料由芙蓉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经信局、长沙经开区经发(产业)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进行汇总并联合行文,于5月5日前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。

  联系人:市经信委 袁 昱 88666019

  市财政局 曹 伟 88666105

  电子邮箱:544543441@qq.com

 

  附件:

  1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
  2、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名单

  3、长沙市示范创客空间补贴和奖励申请表

 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

  2017年4月1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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